上半年,我省遭遇美国“337调查”的数量和金额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去年1-6月遭遇美国“337调查”8起,涉案金额4.32亿美元。今年1-6月,我省仅1起,涉案金额1176万美元。
337调查,源于美国《关税法》第337节,是指对不公平竞争尤其是侵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进口产品发起的调查。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判定企业违反了“337条款”,将签发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禁止该批产品的进口,甚至会导致整个行业的相关产品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与反倾销相比,337调查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威胁更大。337条款调查主要针对的是侵犯在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其处理结果包括排除令和停售令。排除令生效,实际上意味着同类产品均被禁止向美国进口。而停售令要求被投诉人停止不正当行为,禁止其销售在美国的存货。另外,337调查在企业刚刚开始出口产品时即可启动,而反倾销只能在实际出口具有一定规模后才能进行调查。可见,一旦美国权利人胜诉,对进口方将产生致命打击。(省外经贸厅 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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