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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美国“特别301”报告出炉


  

  【编者按】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出台《特别301报告》,依据的是其本国单方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特别301条款”实际上是要求其他国家按照美国的意志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这意味着美国知识产权法对其它主权国家具有约束力,在主权国家没有认可的情况下,其合法性显然应受到质疑。本简报摘录内容仅供参考。

  今年4月底,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2008年特别301报告》。报告对46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价,中国、俄罗斯等9个国家列入“重点观察名单”,巴西、加拿大等36个国家(地区)列入“观察名单”。
  报告继续对中国提出批评和指责,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问题主要是:盗版、假冒以及相关的法律和执法现状。
  报告指出,2007年美国边境缉获的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的80%原产地为中国,这与2006年的81%大致相当。报告认为,尽管中国反盗版运动越来越多,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也越来越多,2007年整体的盗版及伪冒商标仍然高得令人无法接受。美国版权产业估计,其成员受版权保护作品的85%至95%在中国出售的是盗版。
  对于假冒,报告指出:“在中国零售和批发假冒国际品牌,是国际品牌权利人最头痛的主要来源。”并强调,中国北京秀水街和中国义乌问题突出。报告今年特别增加对虚拟市场的考察,认为阿里巴巴和淘宝网站为假冒商品的销售提供了平台。报告还认为,中国是生产假冒药品的主要国家之一。
  对于中国现行法律,报告认为不合理的地方有:第一,中国刑法中就盗版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数量门槛过高;第二,中国对海关缴获的知识产权侵权物品的处置,有时能在除去侵权标志的情况下授权拍卖,而不是销毁;第三,对在等待审查阶段的音像制品明显地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第四,中国著作权法未就电台、电视台合理使用作品的报酬标准作出规定;第五,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事项范围小,转基因植物、动物种群和治疗方法或诊断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几乎不能和国际接轨。对于前三个问题美国已向世贸组织提出了诉讼。
  同时,报告肯定了过去一年里中国的积极做法。报告高度评价2007年7月6日中美合作开展打击盗版的“夏至行动”,对即将修改的《专利法》表示乐观,对地方政府为保护知识产权成立知识产权工作组、制定行动计划、设立知识产权投诉中心、建数据库和发布白皮书等做法表示肯定。
  报告还分别对中国的北京、福建、广东、江苏、浙江和上海6个省市做了特别观察和评价。对于浙江省,报告认为是“一个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国东部制造业大省并有一个多年来被确定为作为侵权货物海外市场一个主要的分销中心的宁波港。”报告认为,宁波、慈溪、义乌、温州是相关假冒产品生产和销售地(包括出口),台州、玉环等成为继宁波、慈溪和义乌的执法活动加强后新的假冒生产地;刑事执法方面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移送知识产权案件刑事审查的工作有待加强。但报告同时肯定了浙江省行政执法的改善,特别是义乌市加强执法的诸多努力和浙江省工商局在查处商标侵权中的重要作用。(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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