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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推进专利委托执法工作


  10月16日,省知识产权局在磐安县召开了全省专利委托执法工作座谈会,来自11个市以及义乌市、桐庐县、余姚市、鹿城区、永康市、临海市等六个县(市、区)科技(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参加了座谈会。省科技厅党组成员、省知识产权局陈志军局长、磐安县委黄福良副书记出席会议。
  会议由省知识产权局吴坚副局长主持,陈志军局长就我省专利委托执法工作作了讲话。他指出,省人大根据我省专利工作的实际情况,在2005年修改的《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中专门规定了专利委托执法,这是专利地方立法的有益尝试。根据这一规定,县(市、区)专利管理部门经所在市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委托后,可以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从而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从设区的市延伸到县(市、区),强化了县级专利工作的力度。为了切实贯彻我省专利保护条例,省知识产权局自去年开始在金华、杭州、台州等部分市进行了委托执法试点工作。陈志军强调,专利委托执法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积极探索与完善,省知识产权局将积极指导与支持。经过一年多来的试点实践,11个市已陆续开展此项工作,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以座谈会的形式,交流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研讨解决有关问题,对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是非常必要的。会上,参会代表踊跃发言,热烈交流,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应继续加强人员培训与条件建设,充实基层办案力量,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工作。
  据统计,至今全省11个市的知识产权局已委托38个县(市、区)科技局开展委托执法,委托执法的形式既有个案委托,也有执法权的整体委托,通过委托执法办理的案件明显增加。当然,由于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参考,各市委托执法工作的形式与进展也有一定的差异。为了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工作,整合专利执法资源,提高专利执法效率,省知识产权局正在着手制定《专利行政委托执法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对委托执法的条件、程序、范围、相关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省知识产权局 李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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