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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人公〔2007199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转发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评选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省级有关单位:

为了弘扬敬业爱岗精神,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07年联合开展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及要求,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在全省专利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根据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经研究,各市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省级有关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直接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审确定上报候选对象。

三、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向基层单位和工作一线倾斜的原则。厅局级以上人员和已经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四、请各地各单位于910日前将有关评选材料和表格(一式5份)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为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省人事厅、省科技厅和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组成全省专利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处),负责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也要相应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和申报工作。

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层次高、要求严、时间紧,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有关工作,以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地各单位在评选推荐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  沈方英

联系电话:  057187054065

    真:  057185212144

联系地址:  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AC528

        编:  310013

 

附件: 全省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二○○七年八月八日

 

附件

 

全省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长:  蒋泰维  省科技厅厅长

副组长:  王冬梅  省人事厅副厅长

陈志军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员:  王宏理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尧土  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调研员

王逢天  省科技厅人事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  王宏理 (兼)

副主任:  沙小军  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副调研员

    省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处副处长

  员:  沈方英  省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处主任科员

李宗保  省知识产权局执法处副主任科员

    省科技厅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附件1 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 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附件3 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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