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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企业专利
工作交流站的通知
浙知发综〔2007〕31号
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办),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办):
为推动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专利审查工作与技术创新工作的有机结合,更好地为企业专利工作提供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设立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的形式,开展企业专利工作交流活动,并通过这一载体,为企业提供专利事务援助服务。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专利工作交流试行办法》(国知发管字〔2007〕71号)、《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试行办法》(国知发管字〔2007〕78号)及“关于第一批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07〕10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阅研并了解掌握这一精神。
今年第一批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的设站推荐申报工作,我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的名额,会商有条件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办),由市局提出意见,于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函报我局(附原件2份及全部申报材料电子件)。今后各市有申报要求的,请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设站申报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综合管理处 沈方英
联系电话:0571-87054065
E-mail:zjipo@zjinfo.gov.cn
附件:
1.《企业专利工作交流试行办法》(国知发管字〔2007〕71号)
2.《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试行办法》(国知发管字〔2007〕78号)
3.“关于第一批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07〕102号)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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