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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知组办〔2003〕5号
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编纂出版《知识产权在浙江》一书的通知


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总结和介绍我省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情况,展示我省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立法、执法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典型成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决定编纂出版《知识产权在浙江》一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编委会
《知识产权在浙江》一书编委会主任拟由分管省领导担任,编委会成员由部分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领导担任。具体编纂组织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编写的主要内容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情况;⑵省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⑶市县知识产权工作的典型经验;⑷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典型;⑸浙江省知识产权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⑹浙江省知识产权主要统计数据;⑺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图片与资料;⑻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大事记;⑼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成果。
三、几点具体要求
1.请编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并于7月10日前将名单报省知识产权局。
2.由各有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材料撰写工作,并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
3.材料反映的内容、数据,至2002年12月底止。
4.请各单位将编纂完成的材料、地方法规、规章、政策、图片和大事记等,制作成电子件或拷贝至软盘,于8月25日前寄至省知识产权局。纂写工作及撰写格式要求见《知识产权在浙江》编写大纲(附件)。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915室,邮编:310006,
联系人:盛世豪 李建民
Email: Shengsh@zjdx.gov.cn Lijianmin@zjinfo.gov.cn
电话:0571—88266955 87054065 传真:0571—87054065

附件:《知识产权在浙江》编写大纲

二OO年六月二十五日

《知识产权在浙江》编写大纲

一、编纂目的
全面回顾和介绍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状况,总结浙江省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立法、执法、对外合作与交流以及促进浙江经济发展的经验,展望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趋势。
二、编委会
组织成立《知识产权在浙江》编委会。编委会主任拟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省委党校和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担任编委会成员。具体编写组织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知识产权在浙江》一书拟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作序和提写书名。
三、主要内容
1.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回顾
撰写单位: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 数:5000字
2.省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工作回顾和总结
撰写单位: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是工商、版权、专利、质量监督、信息产业、外经贸、海关、公安、法院等单位。
字 数:3000至5000字
3.市县知识产权工作的典型经验
撰写单位:杭州、宁波、温州、慈溪、上虞、永康、乐清等市县人民政府。
字 数:3000至4000字
4.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典型
撰写单位:浙江大学、省化工院、省医科院、省农科院及5家企业。
字 数:3000字
5.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成果
根据全书的篇幅,选择部分有关研究报告。
6.浙江省知识产权方面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政策汇编
由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监督等部门提供。
7.浙江省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关统计数据
主要是专利、商标、版权等数据。统计时限为从数据产生之年开始至2002年12月底止。
8.相关图片与资料
由各有关部门提供,要求提供3—6张清晰的照片或图片。
9.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大事记
主要内容包括:机构成立,法规、条例、政策出台;重大会议、重大事件、内外事重大活动,专题研究及其他值得记录的事件。
四、编纂要求
1.材料的真实性由各单位负责把关。
2.材料引用的数据至2002年12月底止。
3.材料的文字要求简练,文章段落的序号标注规范。
(送交的材料应按以下的格式撰写:⑴引言部分在150字左右;⑵材料各章节数字用一、二、三、┉,标题单独占一行;节下面数字用1、2、3、┉,标题不单独占行;⑶每节开头要用100字左右的引言;⑷最后要有300字左右结束语;⑸文中的年份与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五、出版工作
《知识产权在浙江》拟由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
六、经费预算
《知识产权在浙江》编缉出版费预算为15万元,由省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单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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