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浙知发法〔2009〕82号
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义乌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07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对照国知发管字〔2009〕207号文件规定的执法先进集体条件要求,如有意申请,请认真填写《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先进集体推荐表》(国知发管字〔2009〕207号之附件2)。
二、请各市对照国知发管字〔2009〕207号文件规定的执法先进个人条件要求,推荐本部门执法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1名,并认真填写《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先进个人推荐表》(国知发管字〔2009〕207号之附件3)。
三、各市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先进集体推荐表》、《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文档传真至我局,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冀瑜 张志中
联系电话:0571-87056402 传真:0571-87056402
电子邮箱:jiyu@zjinfo.gov.cn zzz@zjinfo.gov.cn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07号)